1. 明確比較基準。

    說明假設、相關基線,以及哪些證據可以反駁該想法。

  2. 確保檢驗誠實可信。

    僅使用在相應時間點已經可獲得的信息。將探索與驗證分開,並保留不利發現。

  3. 衡量真正重要的事項。

    考慮不確定性、交易摩擦、下行敞口,以及統計顯著性與經濟顯著性的區別。

  4. 將證據與行動分開。

    研究結果本身既不是投入資本的充分理由,也不構成授權。